景觀照明規劃設計
發布日期:2017-01-20
景觀照明規劃是以城市或地區的建設和發展規劃為依據,結合其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歷史文化、藝術特征和發展現狀,對景觀照明布局和設施建設做出的綜合部署。在近年迅速發展的城市景觀照明工程中,其對于城市環境的影響,特別是對于環境主體的負面作用越來越受到城市建設現管理者的重視。在目前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相對落后的情況下,研究探討景觀照明規劃的基本原則是十分必要的。在景觀照明規劃設計中,應考慮以下原則和要求:
1、要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城市歷史文化特點,制訂相應的景觀照明規劃。景觀照明設計應服從城市總體規劃,建筑物的景觀照明設計應根據建筑物的特征、功能、風格、飾面材料、環境、建筑設計意圖及用戶的要求等綜合確定。規劃設計應突出城市特色,因每一個城市都有一個定位,或是現代繁華、富含現代意識;或是古樸典雅、富含歷史文化;或是異域風光、富含民族風情等。根據城市定位確定該地區的燈光定位,形成一個整體規劃,這是一個城市燈光環境規劃設計的前提。
2、景觀照明必須現城市總體規劃同步,而且要制訂出具體的實施方法,才能保證城市照明環境建設有序發展。根據城市規劃區域功能的特點制訂景觀照明規劃方案,應按城市區域功能的劃分來確定各燈光景區的表現主題,如商業區要求燈光變幻、氣氛熱烈,行政中心區則要求莊重大方、高雅嚴肅,旅游區要求溫馨祥和、絢麗多采。
3、應滿足功能性照明的需要,即要滿足道路照明、廣場照明等功能的要求,保障市民生活、交通、夜景活動的安全和方便。規劃設計要求燈光與自然環境、建筑環境、人文環境和城市區域功能和諧一致。不同的環境、不同的載體要有不同的主題思想、表現手法和實現方法。
4、突出區域特征,如辦公區、商業區、文化娛樂區、休閑區、居住區、自然風景區及文物古跡等。突出建筑物的形狀特點及使用功能,把握建筑形象的內涵,重塑建筑物的夜景形象,充分體現建筑風格和意圖。通過建筑物相鄰面間的亮度變化、顏色差異,突出建筑物的輪廓、形體,保證建筑物的完整性并具有良好的立體感。把照明藝術作為景觀照明藝術設計的基本點、出發點和歸宿點,在特定的區域內突出景觀元素,重點表現塑造有個性的照明對象,做出塑造地標性或精品性的景觀照明設計,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和內涵。
1、要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城市歷史文化特點,制訂相應的景觀照明規劃。景觀照明設計應服從城市總體規劃,建筑物的景觀照明設計應根據建筑物的特征、功能、風格、飾面材料、環境、建筑設計意圖及用戶的要求等綜合確定。規劃設計應突出城市特色,因每一個城市都有一個定位,或是現代繁華、富含現代意識;或是古樸典雅、富含歷史文化;或是異域風光、富含民族風情等。根據城市定位確定該地區的燈光定位,形成一個整體規劃,這是一個城市燈光環境規劃設計的前提。
2、景觀照明必須現城市總體規劃同步,而且要制訂出具體的實施方法,才能保證城市照明環境建設有序發展。根據城市規劃區域功能的特點制訂景觀照明規劃方案,應按城市區域功能的劃分來確定各燈光景區的表現主題,如商業區要求燈光變幻、氣氛熱烈,行政中心區則要求莊重大方、高雅嚴肅,旅游區要求溫馨祥和、絢麗多采。
3、應滿足功能性照明的需要,即要滿足道路照明、廣場照明等功能的要求,保障市民生活、交通、夜景活動的安全和方便。規劃設計要求燈光與自然環境、建筑環境、人文環境和城市區域功能和諧一致。不同的環境、不同的載體要有不同的主題思想、表現手法和實現方法。
4、突出區域特征,如辦公區、商業區、文化娛樂區、休閑區、居住區、自然風景區及文物古跡等。突出建筑物的形狀特點及使用功能,把握建筑形象的內涵,重塑建筑物的夜景形象,充分體現建筑風格和意圖。通過建筑物相鄰面間的亮度變化、顏色差異,突出建筑物的輪廓、形體,保證建筑物的完整性并具有良好的立體感。把照明藝術作為景觀照明藝術設計的基本點、出發點和歸宿點,在特定的區域內突出景觀元素,重點表現塑造有個性的照明對象,做出塑造地標性或精品性的景觀照明設計,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和內涵。